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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行车口角引发互殴,男子不服处罚后起诉!琼海法院这样调解

01-18 16:38 阅读 2586





近日,琼海法院在审理一宗行政诉讼案件时,跳出单纯行政审判思维,将行政争议与关联民事纠纷一揽子、实质性化解,从根本上消除了矛盾根源,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01
案件缘起:行车口角引发互殴,行政处罚起争议

黎某某驾驶自某车行租赁的小轿车时,因该车行人员提醒其驾车速度过快,叫喊其开慢点,其驾车折回车行,与冯某等人发生口角。冲突中,冯某先动手扇打黎某某脸部,黎某某还手扇打冯某脸部,后冯某持刀砍伤黎某某的后脑勺。经诊断:黎某某的头皮裂伤、身体浅表挫伤,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某市公安局认定双方系互殴,对黎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对冯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黎某某认为自身属正当防卫而不应受罚,遂向某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黎某某仍不服,向琼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


02
调解破局:府院联动化心结,法理情相融促和解

承办法官经审理发现,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但案件根源在于黎某某身体受到实际伤害且伤势相对较重但未获冯某充分民事赔偿。若简单裁判,当事人之间的实体矛盾仍难化解,甚至可能衍生新的纠纷。为此,法官依托“府院联动 ”调解机制,联合原办案单位派出所工作人员开展调解。考虑到双方系远房亲戚,法官以亲情为纽带,唤醒双方情感共鸣,释法析理的同时讲透“事理”与“情理”。最终,冯某向黎某某郑重道歉并当场一次性付清赔偿款,黎某某心结得解,自愿撤回起诉,法院依法裁定准予撤诉,争议圆满解决。

03
典型意义:一揽子化解显担当,法理情融合赢民心

本案中,法院既通过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审查,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彰显了“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巩固了法治保障,又发挥司法能动性,将行政争议与关联民事纠纷一并化解,减轻了群众诉累。法院在办案中不仅厘清法律是非,更巧用亲情纽带进行道德感化,修复社会关系,体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的司法理念。

来源:琼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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